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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7-04 】


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包 号:

A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相应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4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5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6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8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9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0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1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30

2

技术部分

4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技术保障措施

3

专家打分

1.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措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安装调试方案、验收安排等方面横向比较评比。

2.评分标准:

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得100%;良得70%分;中得30%;差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

2

技术要求偏离情况

40

专家打分

1.评审标准:

基准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部响应即得基本分40分;在40分的基础上根据以下原则适当减分。

扣分原则:

1)投标人所投设备主要技术参数,一般参数每负偏离1项扣2分;

2)扣分最高不超过40分。

备注:未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逐条响应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未响应的技术参数进行扣分。

3

检测报告

4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

货物清单第11项“烟罩(箱体式油网烟罩连灯)”,制作产品所用钢材须满足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检验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

3

商务需求

11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6

专家评分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6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

2

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6

专家评分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3

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3

专家评分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其他商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3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

5

专家评分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5

综合实力

3

1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截止日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3

专家打分

每提供一项厨具采购合同,且履约结束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投标单位须知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二、开标与评标

三、授予合同

第三册投标资料表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住房部门颁发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完整公告内容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详见:

https://www.szlgedu.org.cn/hslgfz/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涉及事项

具 体 补 充 内 容

3.1

采购人

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3.2

采购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5.3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标前会议

不组织

12/1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20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日

22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25

投标文件的大小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26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3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8

定标方法

非评定分离

46

履约担保

合同金额的5 %,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90 日内按原方式退还,不计利息。因中标人原因而未能达到本项目验收标准或验收不通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3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造,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 业。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货物需求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四门冷柜

3

拒绝进口

330000

2

三层六盘烤箱

1

拒绝进口

3

绞切肉机

1

拒绝进口

4

26盘发酵箱

2

拒绝进口

5

搅拌机

1

拒绝进口

6

土豆脱皮机

1

拒绝进口

7

双头燃气大炒炉

6

拒绝进口

8

炉用风机

12

拒绝进口

9

煤气报警器

3

拒绝进口

10

烟罩灭火系统

1

拒绝进口

11

炒炉烟罩

14

拒绝进口

12

炉背板

16

拒绝进口

13

新风风口改造

1

拒绝进口

14

厨房炒炉区排烟管道更换

148

平方

拒绝进口

15

旧设备拆除

1

拒绝进口

备注: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四门冷柜(序号1)

三、实质性条款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不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

投标文件载明的免费保修期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

具体技术要求、商务需求中带“★”要求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技术要求

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条款,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3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指标项均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共10项;其余指标项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未要求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涉及区间的参数,投标时需用区间进行响应。除特别注明以外,产品参数区间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区间范围的视为负偏离。(如第1.2.制冷功率:1240-1340W,所投产品制冷功率最小值≥1240W,最大值≤1340W,如“1240-1300W” “1250-1300W” “1260-1340W”,均视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1

四门冷柜

1220*760*1950(长宽高±5%);

双机头双温;

制冷方式:风冷;

温度范围:0℃~5℃/-12℃~-18℃;

功率:0.68KW/220V;

全铜管,带除凝露装置,自动回归门90度静止;整体发泡,采用R134a环保制冷剂。电子显示屏;

2

三层六盘烤箱

规格:1330*900*1590(长宽高±5%);

三层六盘,采用微电脑数字控制系统,温度精准+-1度,进口电子元件,控制精准耐用,加厚保温层,更加密封节能环保,烤箱内部采用食品级镀铝板材,导热均匀,烘焙食品安全好用,双层钢化玻璃,视线好便于观察烘焙情况,磨砂拉手,不传热,无高温,不烫手,外观全不锈钢;

功率/电压:19.5kw/380v

3

绞切肉机

型号:JQ-1

产量:200-300kg/H

功率/电压:1.1kw/220v

4

26盘发酵箱

规格:1070*810*2000(长宽高±5%);

功率/电压:2.7kw/220v;

豪华型发酵箱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而成,喷雾式发酵,电脑控制面板。

5

搅拌机

规格:790*700*1400(长宽高±5%);

型号:B40

容量:40L

功率/电压:2.2kw/380v

搅拌速度:96/168/306r/min

最大和面量:12kg

6

土豆脱皮机

规格:710*940*960(长宽高±5%);

型号:PP30

容量:30kg

功率/电压:1.5kw/220v

7

双头燃气大炒炉

1、规格:2300*1300*800+400(长宽高±5%);

2、炉面采用304#1.5mm厚(±5%)不锈钢板;

炉身板采用304#1.0mm厚(±5%)不锈钢板制作,内支架40*40*3.7mm(±5%)角铁涂聚氨脂防火漆;

3、炉头球墨铸铁,≥400mm靠背挡板,炉前去水槽配活动式隔渣槽盖,节能炉头连隔热炉胆,接不锈钢波纹风管,台脚采用304#ф50(±5%)不锈钢管脚;

4、配电子点火装置及熄火安全装置(火种熄灭后,自动闭合截断炉头供气源),背板摇摆龙头;

8

炉用风机

1.规格:218*405*440mm(长宽高±5%)

2.功率:≥550w/220v

3.铁壳、铜芯马达、铁叶。

9

煤气报警器

天然气泄漏检测仪

规格:1主机拖2探头

单探头检测范围:50m²

10

烟罩灭火系统

规格:双瓶装

1、装置具备自动和手动两种操作模式,并可向消控中心输送信号;

2.多功能控制盘可根据需要自动输出切断阀供应的信号,及输出非消防电源的信号;

3、系统启动喷射灭火剂后,自动切换喷射冷却水,防止复燃;

4.设有DC24V备用电源,一旦断电,备用电源自动接入。

5、系统装置包括:控制箱(机械式)、管路、喷嘴、探测器、易熔连接片、金属拉索、三通、通、万向导轮等组成。其中控制箱由自动释放机构、驱动用高压氮气瓶、电磁式水流控制阀、液体药剂瓶、单向阀、减压阀等构成;

6、性能参数:

a工作温度:4-55℃。

b驱动瓶充装压力:6Mpa。

c喷嘴最小喷射速率:大于0.055kg/s。

d灭火剂保持期:5年。

e药剂喷射时间:12秒。

f灭火时间:10秒内。

11

烟罩(箱体式油网烟罩连灯)

规格:L*1450*600(长宽高±5%);

采用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5%);

配置4个漏油斗,≥9WLED灯,28块油网;

12

炉背板

规格:L(配和烟罩长度)*1000

采用不锈钢304#1.2mm厚(±5%)

13

新风风口改造

对部分风口进行改进,避免直接对着炒炉吹风

14

厨房炒炉区排烟管道更换

规格:L*800*700

采用201#/1.2(±5%)厚不锈钢板材

含(弯头、变口、)

转弯处不可采用直角弯

15

旧设备拆除

炒炉拆除、风管拆除

五、商务要求

说明:1、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商务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序号

目录

招标商务需求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1.1投标人应在深圳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应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中标人所供设备须按原厂保修,提供7*24小时服务。接到维修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修复。未在深圳地区内设置维修机构的供应商,投标时提供中标后设置的承诺。

1.2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3年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必须负责免费维护及更换零配件。

2

其他

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1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在免费保修期外,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接到维修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修复

2

关于收费

★在免费保修期外,投标人必须继续支持维修,免收上门服务费,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零配件费用。

(三)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交货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校内指定地点

1.2安装以学校的安排为准,包括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

1.4报价人所提供设备可以按照所列的,或采用性能更好的材料,但不得采用低于所列标注的设备要求。设备应符合中国政府颁布的产品、质量、技术、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原装、全新的、未开封、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

关于验收

2.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2.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3

关于违约

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3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被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评为履约等级“差”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4

关于付款

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100%。

六、其他重要条款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5、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4)项目详细报价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4)技术要求偏离表

(5)商务要求偏离表

(6)项目实施方案

(7)售后服务方案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邮箱: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

12.我单位保证,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二)奖项(可选)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奖项”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相提供详细证明资料)

(三)近三年同类业绩(可选)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履约验收时间

完成质量情况(以履约验收报告为准)

……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货物(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货物(标的)为同一企业制造,“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货物;

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类)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制造。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四、项目详细报价

(一)分项报价表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品牌/型号

原产地

制造商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1***

***(填写相关内容)

*

*

******

2

***

*

*

3

***

*

*

4

***

*

*

5

……

*

*

合计(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小写: 大写:

注: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2.如所投货物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品牌、型号的货物,可以在“规格/品牌/型号”一栏仅填写规格信息而不填写品牌、型号等信息(品牌、型号信息用“定制”描述即可);此类填写错误(所投货物为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但供应商却错误填报了品牌、型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在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一项此类填写错误将按照一项招标技术要求负偏离作处理。

3.“原产地”是指该货物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

4.所投货物均应填写制造商名称。

5.以上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一致。

6.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若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对于报价有要求的以商务要求中的条款为准)

7.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投标总价和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核心产品品牌

我单位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

备注:招标文件未列明核心产品的,无需填写该项。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四门冷柜(序号1)

(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不包括在总报价内)

注:格式可以参照《(一)分项报价表》表格,并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信息(没有品牌、型号的,用“定制”描述即可)、单价等详细信息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不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

投标文件载明的免费保修期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

具体技术要求、商务需求中带“★”要求

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

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

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

四、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设备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

……

……

2

**设备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填写相关内容)

……

证明资料【如有的话,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应统一编号(排序),格式自定】:

《技术要求偏离表》编制指引:

1、技术要求偏离表的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等栏目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章节相关内容。

2、“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招标技术要求”,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投标货物的具体参数,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

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技术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技术要求一致”。“投标技术响应”对比“招标技术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招标技术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招标技术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

4、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招标技术要求,可以不提供证明资料(如实响应即可)。

5、证明资料条款响应要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且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明确要求)进行响应的条款,应当在“说明”一栏中列明是否提供了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以及所提供证明资料在表后“证明资料”中的编号(位置),以便评审;此类条款应严格依照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如未提供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要求;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技术要求;证明资料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且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响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将判定为负偏离。

6、表后“证明资料”部分内容的编制: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应当统一编号(排序),且证明资料的编号(顺序)、数量和名称(形式)均应与“说明”一栏所填内容保持一致(一一对应),以便评审委员会查看。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表后放置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承担不利后果,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相关技术要求将判定为负偏离。

7、证明资料的形式及其它具体要求:

(1)除照片、图片(截图)及不需加盖公章的文字说明(技术说明)外,其它证明资料均要求为原件扫描件;

(2)提供证明资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b.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c.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书等;已对证明资料的形式、内容作出具体要求的,必须严格按要求的形式、内容提供证明资料;

(3)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明)证书应为中文报告或证书;提供外文报告或证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文字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文字说明内容为准,外文报告或证书仅供参考;报告或证书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其它证明资料的形式要求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4)证明资料均要求原件备查。

8、其它注意事项:

(1)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响应情况作出判断(评审结论);

(2)评审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五、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商务需求项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

****

(填写相关内容)

2

****

(填写相关内容)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1

****

(填写相关内容)

《商务要求偏离表》编制指引:

1、商务要求偏离表的序号、商务需求项、招标商务要求等栏目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商务要求”章节相关内容。

2、“投标商务响应”一栏必须一一对照“招标商务要求”,详细填写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以体现具体响应情况。

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其中:“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招标商务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招标商务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招标商务要求一致”。

“投标商务响应”对比“招标商务要求”存在响应不全(包括未响应整项招标商务要求或者未响应一项招标商务要求的部分内容),均视为“负偏离”。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维修维护方案

2、其他相关配套措施

3、实施进度表

(备注:该部分须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应当相呼应,不得前后矛盾。)

七、售后服务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

1、免费保修期;

2、故障或技术支持响应时间;

3、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维修维护方案、措施

4、质量保证及违约承诺。

(备注:该部分须与“商务需求”承诺的内容相呼应,不得前后矛盾。)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施工安全保障措施”这一评审因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号项目结果,***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详见。本合同总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第三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其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产品向甲方交付(含安装调试),但乙方交付前应向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货物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3、乙方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货物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

第六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乙方应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日内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请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向乙方签署货物验收单。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向乙方签署货物验收单。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需要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视为最终验收合格和满足付款条件。

5、货物的所有权和灭失的风险自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时转移。

第七条 保修及其他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另行协商。

3、在甲方提出维修要求后,乙方应于 小时内响应, 小时维修到位,并在 小时内消除故障。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特殊情况下可提供备用机。

第八条保密条款

1、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中获取或者知悉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乙方不得私自复印、留存、泄漏本合同履行有关的资料、信息。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也不得用于本合同履行以外的其他用途,并保证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甲方的上述资料和信息。

3、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依法公开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合同中止、终止或者解除不视为免除保密义务,乙方仍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______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详见商务要求)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详见商务要求)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4、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经修理或者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7、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或者主管部门另有政策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册投标单位须知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单位应先将投标文件、唱标信封分别单独密封。

1.2密封:

1)密封封装表面均应正确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不作投标无效处理,但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1.3如果投标文件的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单位。

1.4开标前,由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或投标单位代表检查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署进行确认。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1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2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第6款、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履行。

3迟交的投标文件

3.1根据第18款规定,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4.2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款第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4.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4投标单位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第15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二、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如投标单位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按照第20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1.3开标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以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1.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1.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单位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单位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评审委员会

3.1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深圳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2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得出评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

4投标文件的初审

4.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投标文件的澄清

5.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6.1评审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

6.2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价格评分方法、商务评分方法、技术评分方法详见第八篇“评分标准和细则”。

7评标、定标原则及方法

7.1评标原则及方法:

1)评审委员会依法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详细的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7.2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定性评审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投标无效或者无效标的投标单位,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3)最低价法: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审方法

7.3定标原则及方法:

1)定标原则

(1)采用评标和定标分离办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采用评标和定标分离办法的,即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规定的评审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评审方法的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N+2”数量(N为需要的中标供应商数量,当有效供应商少于“N+2”时,全部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采用“定性评审法”评审方法的项目,所有递交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投标无效或者无效标的投标单位,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2)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非评定分离)。

2)定标方法:

(1)自定法: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2)抽签法: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招标机构组织随机抽取中标供应商。

(3)竞价法:由招标机构组织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4)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非评定分离):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者最低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应按综合得分或价格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4违约处理:投标单位被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后,不得放弃中标候选资格,候选中标供应商书面放弃或以实际行动放弃中标候选资格或其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按照法定程序正常开展(不可抗力除外),则视为该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7.5具体所采用的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三、授予合同

1授予合同的准则

1.1采购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投标单位。

1.2采购人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1.3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2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

2.1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按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追加,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进行计算。

3中标通知

3.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因情况紧急,重新组织采购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经主管部门核实,采购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其他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替补中标供应商。

3.3替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4签署合同

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订合同。

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5.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0%),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或其它采购人(买方)接受的格式。若提供银行保函,则须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营业的地级市以上商业银行出具。

5.2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30天后,履约保函自动失效。

6质疑和投诉

6.1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册投标资料表

投标单位须知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厨房整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须知

服务地点: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投标文件的准备与递交

投标单位须知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投标单位须知

截标日期:2022年7月7日 时间:17:30(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须知

开标日期:2022年7月8日 时间:10:05(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注:本资料表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有矛盾之处,以资料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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