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内控体系优化项目
项目编号:
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相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内控体系优化项目
2.项目编号:
3.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 8万元
4.项目概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2012]21d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构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内部控制环境,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学校经济活动。通过强化内部控制流程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经济业务内部控制常态化管理,提升学校治理水平,特进行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范围: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本级
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龙飞大道106号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工期要求:于2023年7月中旬交付全部成果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在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间联系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报名。联系方式见此章第11项。
7.本项目采用网下投标。
8.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 3月 28日17 时00 分之前直接送到深圳市龙岗区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门卫室,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全密封并加盖公章。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 2023年4月1日10时00分,在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会议室开标。中标通知方式: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或电话通知。
10.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1.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联系: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龙飞大道106号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
项目联系人:靳老师
联系电话:0755—84526451
二、招标项目需求
1.项目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于2023年7月中旬完成并交付全部建设成果。
2.服务需求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2012]21号)、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六大经济活动内控流程指引》的通知(深龙财[2020]158号)等文件要求,着重就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预期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内部控制建设咨询服务工作计划》
(3)《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培训资料》
(4)《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经济活动业务流程框架》
(5)《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图及流程描述》
(6)《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风险控制矩阵》
(7)《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经济活动业务权限指引表》
(8)《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9)《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内控制度(草案)》
4.项目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8万元。
5.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
(1)投标单位需依据以上需求情况详细拟定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按需安排项目沟通协调、项目验收、项目成果培训等会议、宣讲。
(3)项目成果须按期完成,拟投入项目服务人员一经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团队成员应对项目有深刻理解、具备较强沟通能力和较高的职业化程度。
(4)项目组所有成员在校项目实施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华中师范大学龙岗附属中学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中标人数量为1家。我校将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项目内涉及到的投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
价格评审表(20分) |
1 |
投标总价 |
20分 |
价格评分仅限于有效投标人。 根据财政部令(2017)87号文件等的规定,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商务和技术初步审核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如符合)调整后价格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方法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20。 |
技术评审表(48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权重 |
评分范围 |
1 |
建设方案 |
20分 |
1.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整体设计评价(满分20分) (一)评分内容: 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投标人提供以下四项内容: 1、对项目理解及服务原则; 2、项目重难点及解决方案; 3、项目实施步骤及计划; 4、项目拟投入人员。 |
(二)评份依据: 1、提供上述4项完整内容的得12分;每缺一项扣3分。 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 一档: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8分; |
二档: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4分; |
三档: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2分; |
四档: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 |
2 |
成果展示 |
10分 |
2.各项服务成果展示(满分10分) (一)评分内容: 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二项内容: 1、成果示例图 2、成果说明文字 |
(二)评份依据: 1、提供上述2项完整内容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3分。 一档:成果展示通过简洁文字、模板示例、样本截图等方式清晰描述与展示各类服务成果,项目成果丰富、技术水平高,且各成果间能够体现较强逻辑关系,评审为优,加4分; |
二档:成果展示通过简洁文字、模板示例、样本截图等方式描述与展示各类服务成果,基本响应项目需求(部分需求理解出现偏差),评审为良,加2分; |
三档:通过文字方式描述与展示服务成果,无截图或部分响应项目需求(遗漏功能点),各成果未能体现应有逻辑关系,评审为中,加1分; |
四档:无成果展示,评审为差,不加分。 |
3 |
培训服务 |
10分 |
3培训服务(满分10分) (一)评分内容: 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二项内容: 1、培训服务应涵盖培训主题、培训内容; 2、培训计划次数不低于2次 |
(二)评份依据: 1、提供上述2项完整内容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3分。 一档:培训计划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4分;; |
二档: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2分; |
三档: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分; |
四档: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 |
4 |
售后服务 |
5分 |
4.服务建议及后续技术支持(满分5分) (一)评分内容: 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一项内容: 1、售后服务承诺函 |
(二)评份依据: 1、提供上述1项完整内容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一档:投标人对项目要求响应积极,优化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详细、中肯,有利于项目优质实施,且具有合理建议的,评审为优,加2分; |
二档):优化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简单、可行的,评审为良,加1分; |
三档:后续服务内容不可行,评审为差,不得分。 |
5 |
安全保密 |
3分 |
5.投标人具备涉密资质证书并对本项目安全保密方案内容全面、详细、措施严密,有信息安全保密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商务评审表(满分32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单项权重 |
评分范围 |
1 |
人员情况 |
14分 |
1.1项目负责人情况: |
(1)项目负责人为本科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得2分 |
(2)具备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CERM(提供证明材料)得2分 |
(3)具备注册会计师(提供证明材料)得2分 |
(4)项目负责人参与内控建设相关的项目并验收。(提供项目合同、验收证明)得2分 |
1.2团队成员情况: |
(1) 团队成员具有不少于2位成员学历为本科以上(含本科)的没人得2分,满分4分,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团队成员曾参与内控体系建设的项目经历,提供项目合同及使用方为其盖章出具的项目参与证明,每个证明可得1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2分 |
2 |
同类业绩 |
5分 |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曾经承担过的内控项目,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资料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主验收证明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企业情况 |
8分 |
3.1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 |
3.2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3.3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3.4提供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3.5参与国家级、财政部、省部级与内控相关课题研究项目的,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立项、中标、结项、合作单位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每参加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4 |
服务网点 |
5分 |
4.投标人为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承诺(格式自拟)等相关证明文件,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